第310章


“大家说说,这好好的河天天飘着垃圾,也没见个管事的呀?”

“现在一下雨,满市区都是污水,这应该是他们水务部门的事吧?”

“不仅如此,水费现在又上涨了……”

与此同时,一些主播也开始出来蹭热度带节奏。

“据警方前期调查,事发河道附近并没有设置保安人员巡河,这怎么能让保证人民的安全?”

“主播今天来到了事发地,我发现即便是在事发后几个月,仍有一部分河道没有设置护栏!这难道不是对生命的漠视?”

“主播也采访到了附近的居民,他们说自己每次走在河堤的时候,心里都是非常害怕的!”

“主播提醒各位朋友,在河堤游玩时一定要万分小心!”

“在此也呼吁一下政府相关部门,一定要落实安全责任!”

“在这里让我们为死者默哀。”

……

有了这些主播的爆料,网络上也开始议论起这起案件。

死者田大爷在结冰的水面上遛弯儿,导致溺水身亡。

那么政府相关部门究竟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我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承担责任,特别是水务部门,应当对河道进行有效的监管!”

“同意!听说在涉事的河道附近,竟然连警示标志都没有,这就是不作为!”

“要我说这些管理河道的机关,必须要承担责任!”

“没错,我们作为纳税人,政府不应当对我们负责吗?”

“这些行政部门真是官威大,人家人都没了,你们竟然还想着推卸责任!难道不起诉就拿不到赔偿金吗?”

……

随着网络上的舆论有一边倒的趋势,不少清醒的网友也站了出来。

发生了这种事,难道相关部门就应该无限制兜底?

作为成年人,他不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吗?

说不好听的,又没人逼着你去冰面上行走!

这明显就是不想认吃亏,想要找个能兜底的衙门补偿!

在第三天的时候,网络上的舆论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是支持西城区法院的一审判决,认为判决没有任何毛病。

小孩还知道不能下水去玩,成年人更应当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另外人家水务部门也占了三成的责任,多少也能为家庭挽回一些损失,算是很圆满的判决了。

第二种意见则截然相反。

他们认为水务部门既然是政府的行政部门,就应当对相关的水域进行严格管理。

像这种既无设置警示标志,又不安排巡检员,本身就是失职!

而且在堤坝这种地方,更应该加强安全责任,这样才不会对周边群众的生命及安全造成危害。

而第三种意见算是一种折中说,这一部分人认为双方都有责任。

认为双方应当五五开或者四六开较为合适,毕竟水务部门是较为强势的一方,应当承担大部分责任!

但无论网友如何争论,水务部门应当承担责任是所有人的认知!

就在网友讨论的不可开交的时候,江城中院的官网上也公布了二审开庭日期及相关信息。

3.19江城西大坝溺水案,将于7月3日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上诉方:李秋菊,系死者田忠昌的妻子。

上诉方:田明明,系死者田忠昌的儿子。

上诉方代理律师:有道金莱律所,吕先锋

被上诉方:江城市水务局、西城区河道管理处

被上诉方代理律师:

正经律所,林川

正经律所,张铭

开庭信息公布以后,瞬间便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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