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拒绝
右手持木如枪立,刘拥左手捂住鼻息,把杀人少年的脖子往断木上撞去,噗呲的一声,一道血线喷出,刘拥顿时感到右手变得温润。
他目光死死盯着这一双血丝密布的眼睛,那里面全是惊恐,死命的挣扎如同抱着乱跳的狗。
他杀人放火,但是面对死亡,他手足无措,双手无力的抵着刘拥的手腕,但,那无用。
刘拥喘气,轻声道:“嘘嘘,别说话,一会就好,一会就好了!”
墙上的众人看的目瞪口呆,这是谁?他来自哪里?他在干什么?
疑问刚涌起,一阵尖叫便从口中喊出,老者眯眼向墙下探头而去,想要看清这是什么人!
良久,刘拥疲惫的站立,头仰天,他成功的活下来了,呼~
但无力的疲惫感让他明白!
身体羸弱,他需要别人的帮助。
看这村庄和这强盗不对付,或许可以讨点帮助!
看着向自己拱手的小乞丐,老者一时无话可说。
刘拥勉笑道:“乡亲们,我本是·······”
一个家破人亡的家世,缓缓编来,他也斟酌着语句,让自己看起来稍微有点文化的样子。
“一路之上,见过野狗争尸,也见过马骑剿匪,但县城高门大墙,却无我等容身之处,只希望各位能容我入村,有一个去处,当然,在下略知一二续伤接骨的医术,对各位也能帮上一点小忙!”
说完,便深深的鞠了一躬,求人就有求人的姿态,这是他老早就明白的道理。
一些妇弱对刘拥感官不佳,杀人放火往往搭在一起,这么狠辣,是个好人吗?
但是那些青壮就不一样了,被强盗欺负久了,哪个不希望干回去?
身边一个持猎弓的汉子走过来道:“老村正,不如让他进来吧,我们不是想要去县城请一个郎中吗?你看这。”
青壮猛勇,老长谋虑。
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却不这么想,纷纷开口喝道:“不可以,匪帮30来人,皆备武器,年年舞刀弄枪,万一此事事发,那后果可不是我们这一村老小可以担当得起的呀!”
双方争执,刘拥在下面躬身不起,哪怕感到竭力,都快要晕倒了,
他很饿,也很渴。
老者思来顾去,回头一望,便平息了喧闹。
他面露难色的说道:“少侠往事悲孤,亦感同身受,可匪帮强势,杀人劫道如田中割稻,林从村不过数十户,百来号人,老弱妇孺过半,并非贼手之敌!”
他看了看刘拥的面色,接着说:“如今少侠徒手枭首,侠义令人敬佩,一人虽不解近渴,但可顾远忧,如若不嫌弃,老朽有一物,他日见面,老朽定当跪谢!”
说完,也拱手后退鞠躬,左边的青壮深吸一口气,冷静下来了,也不说话,只是不忍,如此好手竟然死在荒郊野外。
刘拥哑然,人家也有人家的难处,不把他抓起来交给强盗,就说明人家够侠义的了。
“某谢过。”
随即墙上用木钩子放下来一个兰布条包裹,很是干净,刘拥也不当面拆开,再次拜谢,便把少年扒了个精光,赤膊兽皮衣物和一掌长的木柄铁匕首。
村民散去。
看着少年离去的身影,猎弓青壮久久不语。
老者拍了拍他的肩膀,轻笑道:“还没到时候,忍着!”
青壮低头,难过的说:“难道就这样?一直这样?年年上交粮食和牲畜,县城也要赋税,我们得到什么?衣不遮体、食不果腹,您是秀才,见过世面,您告诉我,我们该怎么做?”
老者苦笑叹气,背手道:“你啊,如今战乱,定北县城自顾不暇,匪患丛生,匪帮虽然鱼肉乡里,但也抵挡了不少流寇,不然灭庄辱掠之事,你以为不会发生吗?”
青壮沉默,老者教授村民文字,他也是知道事理的人。
顺着河流走了一段时间,刘拥找了个巨石,坐在上面休息,阳光不大,和风吹过,还有些凉爽。
他拆开包裹,找到了几样东西。
五块干粮,一本书,还有一个圆筒样的东西,打开看了看,冒出了点烟,刘拥顿时感到满头问号?这是什么玩意?
哦!火折子!
“嗯?这就是古代的火折子?也好,正好夜间点火,免得被野兽一口吞了。”
把火折子扣好,他打开了那本封面无字的书,纸质的,看来这世界科技还是不错的。
但是打开看了看,他懵逼了。
“这是什么字?完全不认识啊!”
惶惶二十几载,大半生的学习,他好歹也是有所涉及古文,但他断定这不是任何一朝代的文字,起码人类已知的历史里没有。
“或许这~”
这里应该不是地球
好吧,放在一边,他随即拿起干粮便吃了,其实他很饿,但他知道,他需要慢吃。
饮河水而食干粮,躺在石头上他把铁匕首放在一边,休息了一会,他感觉体力恢复了,便开始为自己的生存而谋划了。
他需要火,四处草木青翠,可能在春夏之际,但他不敢赌,而且不说这个世界夜间冷不冷,他可不想被野兽夜袭。
原始森林对于他而言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木头,所以没多久,他便找到了一堆的柴火,而且这段时间他确定了一件事,他的体力恢复很快。
按道理说这么瘦弱的人,耐力定然很差,但是他长时间的捡拾柴火却不见十分疲乏。
“这倒是好事,不然想要活下去很艰难。”
这块巨石平缓,有一床大小,高约2米,虽然费力,但他还是把柴火给抛了上去。
一阵劳累,他又发现了一个危机。
他的食物不够了,五块干粮,巴掌大,因为太饿,吃了三块,剩下两块,顶多维持明天一天,但是为了充足的体力,他不可能只吃这么一点。
他拔出匕首,想到:“肉类,只有肉类才能提供足够的能量!”
但是他现在的身体不足以支持他去狩猎,千万不要小看野生动物,这是他多年的生死经验,看上去二哈很二,但是毕竟是狗,狗类的听力是人类的6倍,嗅觉是人类的100倍。
这可是巨大的鸿沟,意味着,你还没发现它,他就知道你在哪里,甚至知道你在哪里放了个屁。
拿着冲锋枪和人家狙击枪比,完全是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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