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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跪地唱征服


萧景珩咽下最后一口带血丝的牛肉,北方的夜空如墨汁般沉沉压下,寒意浸骨。

他指尖摩挲着掌心的老茧,低声咀嚼着三个字:“造火车。”

沈晚握着刀叉,精准地切下一块肉块,金属与瓷盘碰撞的脆响打破沉寂:“对,用钢铁巨兽,把咱们的兵,稳稳送进京城。”

次日清晨,小雨初歇。

城外的泥泞地里,血腥味与焦土味交织弥漫,挥之不去。

七万多名大乾降军被粗大的麻绳串成绵长的长龙,沉重的生铁脚镣(主要军官所用)与藤镣(普通士卒所用)拖在泥地上,发出“哗啦哗啦”的拖沓声,像一串绝望的哀鸣。

他们分成几队,垂着头,步履蹒跚地朝着修路工地挪动,眼底满是颓丧。

当初他们就是从那条路过来攻打晚城,如今又要去那条路的前方去修路。

很多流民到了北城门清理满是狼藉的战场。

长枪队百夫长叶德龙拎着带三棱尖刺的长枪,在战场旁来回巡视,皮靴踩在水洼里,溅起一片片浑浊的泥点。

“都快点!晚城不养吃白饭的废物!干完今日的活,才有积分!”他的声音洪亮,带着不容置喙的威严。

长枪兵们腰间别着缴获的各种佩玉、小物件等,个个腰杆笔直,精气神十足。

不远处,几个流民蹲在报废的云梯下刨土。

忽然,一个满脸横肉的汉子从泥水里抠出几块碎银,连忙用衣服使劲蹭了蹭,眼里迸出光亮:“嘿!银子!”

旁边的流民瞬间围了过来,盯着那些碎银直咽口水。

长枪队百夫长叶德龙走过去,用木棍轻轻敲了敲那汉子的肩膀:“龙三,按规矩,上交一半充公,剩下的一半,可去城里换积分,换粮食。”

龙三连连点头,麻利地将碎银子分成两半,双手递过一半:“官爷拿着!要不是娘娘护着,我早饿死在路边了!这仗打赢了,以后没人敢来晚城造次,大伙待着都安心!”

叶德龙接过银子,抛给身后的士兵:“拿去,给兄弟们买酒!”长枪兵们顿时齐声欢呼,眼底的干劲更足了——跟着晚城混,有肉吃、有钱拿,连打扫战场都能捞着油水,这样的日子,比以前强上百倍。

内城物资调度中心两层大楼里,张文和赵武正对着堆积如山的账本,手指飞快地拨弄着算盘,噼啪作响。

“七万张嘴啊,一天得吃掉多少粮食?”张文擦了擦额头的汗珠,语气里满是焦灼。

赵武翻开另一本册子,脸上露出笃定的神色:“主子早有安排。外城粮仓里囤满了红薯、土豆和稻米,足够支撑一年。加上山里新开垦的梯田,下个月又能收获一茬稻米和速生小白菜,粮食缺口能彻底补上。”

张文笑着点头,接话道:“主子吩咐,把这七万降军全派去干重活,每人每天定量配给粮食。干得好的,赏一碗肉汤;偷懒耍滑的,直接饿着。”

两人对视一眼,眼底都燃起了干劲——以前在京城当个差役,整天受气。

如今在晚城,手握十几万人的口粮分配权,权力比一般县令强太多了。

以前的什么丞相、侍郎、员外郎,生死都在后勤部手里捏着。

但凡是个人,见了这两位,那都得点头哈腰,躬身问好。

别说是后勤部大佬张文、赵武,即便是手底下跑腿的人,出去都是爷。

北城军营。

一个化粪池旁,景象却截然不同。

萧景明穿着灰白色两筒衣,脚戴沉重的铁镣,手里攥着一把长柄粪勺,刺鼻的臭气让他连连干呕。

随着工厂继续开工,S-1型半自动步枪等更多装备,源源不断送入黑甲军队伍。

两个黑甲军端着上了刺刀的步枪,守在几步之外,目光冰冷地盯着他。

“磨蹭什么!把这桶粪挑去粪车,拉到城南菜地!”黑甲卫的声音不带一丝温度。

萧景明猛地将粪勺摔在地上,双目赤红地嘶吼:“我乃大乾赣王!你们敢让我做这种下贱营生!”

黑甲卫上前一步,枪托狠狠砸在他的膝盖弯上。

萧景明扑通一声跪在粪坑边,泥水溅了满脸,狼狈不堪。

几个推着独轮车路过的原流放犯人停下脚步,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这不是以前的赣王殿下吗?”

“呸!什么殿下,就是个带兵来抢咱们粮食的坏种!”一口浓痰,重重吐在萧景明脚边。

萧景明看着那口浓痰,脑海里闪过自己在金銮殿上指点江山、众星捧月的画面——他本是要登上龙椅、执掌天下的人,如今却在晚城挑大粪,被一群“泥腿子”羞辱。

“在晚城,不分贵贱,不干活就没饭吃。就算是赣王,也得挑粪。”黑甲卫拉动枪栓,子弹上膛的“咔哒”声清脆刺耳,黑洞洞的枪口直直对准萧景明。

萧景明浑身发抖,看着那冰冷的枪口,终究是没了骨气,哆嗦着捡起粪勺,弯腰挑起了粪桶。

进了军营,萧景明算是彻底明白了。

敢情自己的七弟与那个王妃,真的是拿他的十万大军练兵用的,根本没有当做对手来看待。

清晨,那些黑甲军射击训练时,他亲眼看到隔着数百米的距离,将厚重的靶子打穿。

整个战役中,晚城似乎就没怎么用过这种可怕的武器。

如果第一日攻伐时,城墙上的士兵拿着这种火器射击,绝对要倒下一大片人。而且即便逃跑,也得留下很多性命,因为这玩意射击距离太远了。

他知道大乾士兵的强弓,有效射击距离不过一百多米,而这种S-1型半自动步枪,有效射程足有四百多米,若是远距离压制,甚至能覆盖到五六百米,足足是弓箭的四五倍差距。

萧景明指挥作战时,一般都在城池三四百米的距离,也就是说,从一开始,他自己的性命就在晚城的手里捏着,只是对方不屑于杀他而已。

每每想到这里,萧景明后脊都要冒出冷汗——自己究竟该有多么愚蠢,才会傻乎乎地率军来犯岭南。

日头渐渐升高,驱散了清晨的寒意。

沈晚和萧景珩并肩走上晚城北门的城楼,凭栏远眺。

城墙底下,密密麻麻全是人——正在打扫战场的流民、巡逻的长枪兵与火枪兵、被押解的降军,全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目光齐刷刷地投向城楼。

刀盾军司马——耿戎摸着光头,率先扑通一声单膝跪地,扯开嗓子嘶吼:“大将军威武!主母威武!”

这一声吼,如同惊雷,瞬间引爆全场。

上万黑甲军齐刷刷跪下,甲片碰撞发出整齐划一的轰鸣,震耳欲聋:“威武!威武!”

紧接着,数万流民也纷纷跪下,他们不懂什么军规礼制,只知道城墙上站着的两个人,给了他们饭吃、给了他们房子住,还把不可一世的朝廷大军打得落花流水。

“活菩萨啊!”“主母和大将军,就是咱们的救星!”

几个蛮族首领趴在地上,额头死死贴着泥土,连大气都不敢出,心底却满是庆幸。

苍狼部首领骨突、黑黎部落首领阿古拉等人,当初归顺晚城,不过是为了混口饭吃。

可昨日那场战役,彻底碾碎了他们心里最后一点小心思——那种钢铁巨兽的威力,那种掌控火器的力量,哪里是凡人能拥有的?如果不是投诚得快,恐怕全族的坟头草都长起来了。

一个降军将领悄悄抬起头,望着城墙上那两道挺拔的身影,心底生出浓浓的敬畏。

这样的城池和统领,别说平定岭南,就算是打下整个天下,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呐喊声震天动地,震得城墙上的灰土簌簌往下掉。

那些被押解的大乾降军,原本还心存不服,可看着周围十万人发自内心的狂热,双腿不由得开始打颤。

一个曾经的大乾校尉,“扑通”一声跪在泥水里,喃喃自语:“败得不冤……这根本不是人能打赢的。”

连朝廷的兵都跪了,十多万人黑压压跪了一地。

这一刻,晚城彻底成为了岭南的独立阵营,朝廷的政令,在这里连一根厕筹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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