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豪车进村,京城大少
赵小军并没有穿显得拘谨的西装,而是一身挺括的深蓝色工装。
脚下是一双擦得干干净净的工装靴。
整个人显得精干、强悍。
“哟,这就那个传说中的土皇帝女婿吧?”宋志鹏上下打量着赵小军,嗤笑一声。
“穿成这样就来迎接外宾?真是上不得台面。”
“苏叔叔,您这女婿是不是连普通话都说不利索啊?”
史密斯也有些傲慢地抬起头,等待着翻译的介绍,根本没正眼看赵小军。
周围的空气仿佛凝固了。
苏婉清气得俏脸通红,苏济世更是脸色铁青。
赵小军却笑了。
他没有理会那个跳梁小丑般的宋志鹏,而是径直走到史密斯面前,伸出右手,脸上带着自信而得体的微笑。
“欢迎来到靠山屯,史密斯先生。我是赵小军。”
一口纯正、流利且带着标准纽约腔的美式英语,从这个看似粗犷的东北汉子嘴里吐出来。
瞬间就像是一记无形的耳光,狠狠抽在了宋志鹏的脸上。
史密斯捂着鼻子的手帕僵在半空,那双蓝眼睛瞬间瞪圆了,满脸的不可思议:“哦上帝!你的英语……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谢谢史密斯先生的认可!”赵小军淡然一笑,继续用英语说道,“我知道您对这里的环境可能有些误解,但请相信我,这里的空气虽然混合着泥土的味道,但这才是自然和生命的味道。”
史密斯眼中的轻视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惊喜和尊重。
他紧紧握住赵小军的手:“赵先生,你让我太意外了!”
“这种发音,哪怕是在纽约也不多见!”
站在一旁的宋志鹏,那张原本得意洋洋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
他虽然听不懂英语,但看着洋鬼子那眉飞色舞的样子,傻子都知道赵小军露了一手绝活。
“这……这土包子咋会洋文?”宋志鹏结结巴巴地问旁边的翻译。
翻译也是一脸懵逼:“我不知道啊!”
这乡巴佬的口语水平,乍一听,感觉比他都高!
真是见鬼了!
苏济世看着女婿,只觉得胸口那股气顺了,腰杆子挺得更直了。
他瞥了一眼宋志鹏,冷哼一声:“志鹏啊,年轻人应该多听少说。”
“别忘了,咱们代表的可是部委的脸面。”
简单一句话,把宋志鹏臊的满脸通红。
双方寒暄后,赵小军带着众人参观了纺织厂和养殖场。
看着那整齐划一的生产线,看着工人们熟练的操作,看着那从未见过的生态循环养殖模式,史密斯的赞叹声就没停过。
“真是不可思议!”史密斯指着沼气池发电装置,“在这个偏远的地方,竟然有如此超前的环保理念!”
宋志鹏跟在后面,全程插不上话,只能干瞪眼。
心里憋着一股火,想着怎么找回场子。
午宴设在赵家大院。
既然是招待外宾,赵小军没有弄那些花里胡哨的西餐,而是整了一桌子地道的“全鹿宴”。
红烧鹿肉、鹿血糕、鹿筋汤……
一道道硬菜端上桌,香气扑鼻。
宋志鹏看着那盘生鹿肉片,又开始作妖了。
他拿筷子拨弄着那几片薄如蝉翼的肉片,阴阳怪气道:“我说赵老板,这生肉能吃吗?”
“别有什么寄生虫细菌之类的,把史密斯先生这位外宾吃坏了肚子,你这小小的村办企业可赔不起!”
“这卫生条件,真是让人担忧啊。”
史密斯虽然对中华美食感兴趣,但听到翻译说的“寄生虫”,也有些犹豫地放下了叉子。
赵小军微微一笑,没说话。
他转身走进厨房,不到一分钟,拎着一把寒光闪闪的菜刀走了出来。
“既然宋志鹏担心卫生和口感,那我就献丑了。”
赵小军走到桌前,让人端来一块刚刚解冻、还带着冰碴子的极品鹿里脊。
他屏气凝神,手腕一抖,菜刀在空中挽了个刀花。
“唰唰唰——”
刀光如雪片般飞舞,只能看见残影。
那块坚硬的冻肉,在众人的注视下,如同雪花般纷纷飘落。
仅仅是十几秒钟,一盘切好的肉片便摆在了众人面前。
赵小军用筷子夹起一片,对着阳光一照。
那肉片薄得几乎透明,纹理清晰可见,甚至能透过肉片看到后面的人影!
“这叫灯影鹿肉。”赵小军淡淡道。
“只有最新鲜、最健康的肉,再加上最快的刀,才能切出这种效果。”
“细菌?寄生虫?”
“在这种刀工下,任何瑕疵都无所遁形。”
“上帝啊!这是艺术!”史密斯双眼放光,忍不住鼓掌惊叹,直接拿起叉子尝了一片,入口即化,鲜美无比。
宋志鹏看着那神乎其技的刀工,只觉得脖子后面凉飕飕的。
这要是砍在人身上……
他瞳孔微缩,咽了口唾沫,彻底闭嘴了。
酒过三巡,史密斯的目光落在了墙上那张巨大的东北虎皮上。
虽然被处理过,但那虎皮依旧散发着百兽之王的威压。
“赵,这是你猎杀的?”史密斯眼中闪烁着狂热的光芒。他是个狂热的狩猎爱好者,在非洲猎过狮子,在北美打过灰熊。
“运气好而已。”赵小军谦虚道。
“No!”史密斯兴奋地站了起来,“运气可杀不死丛林之王!”
“赵,我这次来,除了考察,还有一个愿望,就是想见识一下长白山的真正猛兽!”
“你能带我进山吗?”
宋志鹏一听,眼睛亮了。
比做生意,比刀工,比外语……他不太行。
但说到玩枪、打猎,这可是他们这些大院子弟的保留节目!
他这次可是带了两个退役的神枪手保镖,还带了把进口的雷明顿狙击步枪!
“史密斯先生说得对!”宋志鹏立马来了精神,挑衅地看着赵小军。
“早就听说赵老板是打虎英雄,正好,咱们进山练练?”
“也让我们开开眼,看看这英雄是不是名副其实!”
赵小军放下酒杯,看着宋志鹏那跃跃欲试的样子,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弧度。
既然你想找死,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好啊。”赵小军淡然道,“明天一早,咱们进山。”
第二天清晨,靠山屯的空气冷洌无比,吸一口直钻肺腑。
赵家大院门口,两支队伍正在集结。
一边是史密斯和宋志鹏为主的专业队伍。
这两人今天的行头,那是武装到了牙齿。
史密斯穿着全套美帝最顶级的“勃朗宁”户外猎装,高筒防水靴锃亮。
手里端着一把,加装了高倍光学瞄准镜的雷明顿700步枪,枪身泛着幽冷的烤蓝光泽。
宋志鹏也不甘示弱,一身定制的迷彩服,腰间挂着瑞士军刀,手里拿着一把全新的双管猎枪。
旁边还跟着两个身材魁梧、戴着墨镜的保镖,那是他特意从京城带来的退役神枪手,据说以前在卫戍区服役。
反观赵小军这边,画风就显得土气多了。
赵小军依旧是那身深蓝色的工装,裤脚扎在旧绑腿里。
背上背着的,是一杆磨得发亮的老式“水连珠”—莫辛纳甘步枪。
腰间别着,那把跟随他征战多年的开山大刀。
周通带着四个跑山帮的兄弟,装备倒是利索。
但跟宋志鹏那边一比,明显不够显得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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