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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玲珑


王小野一边吃一边打量着姜九笙,时不时还分一点食物给他身旁坐着的小女孩。

小女孩白嫩嫩的,脑袋上一对长长的兔耳,十分可爱。

王小野见他们盯着小女孩看,抬着下巴说:“这是小兔,她只有日落后才能短暂维持人形。”

王大志解释道:“这白兔误食了一棵灵草,所以小小年纪就能化形,但尚未掌握技巧,再长大些就好了。”

王小野骄傲地说:“我会慢慢教她的,等我长大了就娶她做我妻子。”

王大志夫妻俩听了这话都开心地笑起来。

小白兔竟能听懂,用力点了下头,偷偷笑开了。

姜九笙表情怪异地看了王大志一眼。

堂堂虎王的孙子竟然喜欢一只小白兔!

而闫振雷心里则想:如果是这样的妖当婆娘,好像也不是不行。

姜九笙提醒他:“人类的寿命和妖怪是不一样的,也许等你长大了,她还是个小女孩。”

王小野怪叫一声:“啊?不会吧?”

他丢开筷子抱住小兔,“我不管,那她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姜九笙调侃道:“小小年纪,占有欲还挺强。”

或许他并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夫妻,只是不想与对方分开。

饭吃到一半,有人来敲门。

王大志出去一趟,进来时带提了一坛好酒。

“杨隼送来的,这是他婆娘酿的酒,是我们村一绝。”

杨隼就是刚才那头老鹰。

姜九笙多年没有喝过酒,闻着酒香馋虫都被勾起来了。

闫振雷也是第一次喝酒,结果一杯就倒下了。

王大志把闫振雷抗回房间,对倚着门框的姜九笙问:“这小天师是你什么人?”

“仆从。”姜九笙回答。

“哦?我看你对他挺好的,还以为你是徒弟。”

姜九笙冷下脸,“我此生绝不收徒!”

王大志嗤笑道:“堂堂国师都是你的徒弟,你居然说不收徒?当年殿下何等威风,一门七星,比寻常宗门还耀眼。”

“好汉不提当年勇。”

“你可不是什么好汉。”

王大志不知她遭遇了什么,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姜九笙瞪了他一眼,“我当年虽然揍了你一顿,但也救了你们一家三口,你说话客气些。”

“是是是,走,继续喝酒,喝完酒我们商讨一下如何对付那条蛇妖。”

姜九笙一个人喝了大半坛酒,喝到最后,非要王大志变回原形让她撸毛。

王大志被吓跑了。

他妻子乐呵呵地说:“许久没见你如此高兴了。”

“才不是,那人咱们惹不起。”

“她是做大事的人,与我们不同。”

“平平淡淡有什么不好?你看她变成这样,指不定是被自己人害的。”

王夫人叹了口气,“人心难测,等我死后,你就回山里吧。”

“好。”

“那小野怎么办?儿子自从出村后就没回来过,也不知是死是活。”

“人各有命,我会看着小野长大的,等他娶妻我再离开。”

夫妻俩头靠头,很享受这种惬意时光。

“你的身体不能再耽误下去了,我们必须拿到灵泉水。”

王夫人释然地笑道:“夫君,何必执着于生死呢?生老病死,迟早有这么一天的,我都这把年纪了,也知足了。”

王大志不这么想。

“那蛇妖在后山盘踞,始终是个祸害,孩子们连后山都进不得。”

“可你也说了,他修为高深,你又打不过他。”

“这不是有帮手了么?”王大志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吧,她也想要灵泉修补身体,肯定会想办法的。”

夜里,姜九笙做了一场很长的噩梦,醒来后就睡不着了。

村子里安安静静的,她甚至能听到隔壁闫振雷的呼噜声。

姜九笙起床画符,这种夜深人静的时候最适合画符了。

等灵气耗尽,她走出屋子,坐在星空下打坐吐息。

一炷香后,她睁开眼,身体轻盈松快,修为竟有所突破。

这倒真是个好地方!

“你……很厉害吗?”小女孩坐在她身旁问。

“曾经很厉害,现在嘛……”姜九笙伸了个懒腰,笑着说:“一般般厉害。”

“你……给我取……取个名字。”

“你怎么不让王大志取?”

小女孩皱着鼻头说:“不……不、好、听。”

“哈哈哈……”姜九笙拍着草地笑疯了。

等她笑够了,转身捏着小女孩白白嫩嫩的脸蛋,“你这么可爱,就叫玲珑吧。”

“玲珑……好听。”

小女孩拍开她的手跑了。

姜九笙深深吸了一口气,刚才噩梦的阴霾一扫而空。

总有一天,她会回去的。

那两个欺师灭祖的东西,她定要让他们百倍千倍地还回来!

山谷里的清晨格外热闹。

家家户户炊烟袅袅,喂鸡赶鸭好不热闹。

王家的不远处住着一对年轻夫妻,妻子大早上出门时看到姜九笙坐在外头,还给她拿了刚蒸好的馍馍。

“你是外面来的?”那妇人腼腆地问。

“是的。”

“那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我听说有许许多多好玩好吃的东西。”

姜九笙从她的目光里看到了纯净无暇,真真如初生婴儿般。

“有,世界很大,东西也很多,但人心很复杂,你适应不了的。”

“我相公也这样说,不过他答应我,再过几年就带我出去看看,他会保护我的。”

姜九笙笑了。

她的丈夫只是个凡人,看他劈柴的架势,力气是不小,但如果碰上天师,也是徒劳。

“那他很厉害。”姜九笙赞美道。

妇人眉眼弯弯,额间一朵盛开的梅花印记,格外娇艳。

“我姓梅,怎么称呼你?”

“唤我姜九就好。”

“那你在家一定排行第九。”

“曾经是。”

“你这么年轻,怎么会认识我们村长?”

姜九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解释,只好模棱两可地说:“我家人以前认识他。”

“难怪了,村长说他去过很多地方,但他儿子不喜欢留在村里,偷偷跑出去了。”

原来是这样,难怪没看到王大志的儿子。

算算时间,他也过了而立之年了。

梅氏的丈夫劈好柴,又挑着水桶去接水。

他家院子里种满了鲜花,即使在冬日也五彩缤纷。

这是一对很有生活情调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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