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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6章 克星来了


林宇领着自己的兄弟们开始了他的创业生涯,也开始了他的流氓生活。

那些小弟们都很客气,对林宇的话言听计从,林宇凭着他的领导才能,终于踏上了黑道征程,从此以后一发不可收拾。

再后来的日子,林宇知道了什么是江湖。

江湖上有很多兄弟,那些兄弟讲面子,也讲利益,有时候为了利益可以不要面子。

他们很讲义气,但是更讲钱,有时候为了钱可以不顾义气。

林宇凭着自己的一双拳头,打遍K市无对手,手下的兄弟也越来越多,为了扩充自己的地盘,不得不跟那些大哥们拼个你死我活了。

十几年前,K市的黑道还比较平静,狗蛋在的时候,那些兄弟还算老实,狗蛋为了春草毅然退出江湖,那些老大们就开始为了争做龙头大打出手了。

十五年的时间,K市的黑道走马灯一样,来来回回换了几十个老大,短的只做了几天就被人砍死了,长的也超不过一年。

那些老大们没有一个是长命的,不是被人砍死就是暴尸街头。整个K市乱成一锅粥。

他们一共分为三帮六派24个分舵,还有什么镰刀帮,斧头帮,小刀会,红云社等等等,

那些黑道上的老大各有各的地盘,各有各的兄弟,大多都在相互吞并,相互拉拢对方的小弟。恩怨不断,仇杀不断,拼斗也不断。

不知道什么时候,两帮人就会打起来,砍刀飞舞,有的手里还有枪。

K市的警察根本不敢管,很多警察都是黑道里的成员。

1998年的时候,林宇的社团已经是兵强马壮了,大小堂口十几个,手下兄弟一两千,,他成为了独霸一方的老大,也成为了K市三大龙头之一。

两年的时间,除了一个叫九爷做领头的红云社,再就是以金链子为首的小刀会,其他小帮派差不多都被林宇给吞并了。

那时候的林宇整天拉着菊花,出入于各大夜总会和风月场所,身后随时都有数十个小弟保护,一出门前呼后拥,牛叉的不行。

菊花跟着林宇享受到了富太太的生活。

但是他们仍然没有结婚,林宇的意思,等他把K市的黑道一统,成为真正的龙头以后,再跟菊花结婚。

菊花对林宇非常的担心,整天提心吊胆的,吃不下饭也睡不着觉,就害怕林宇有一天被人砍死。

晚上,菊花躺在林宇的怀里,心里慌乱地不行。

虽然现在住上了小别墅,手下有佣人使唤,可菊花脸上的笑容却越来越少。

菊花说:“林宇,咱退出吧,这样打打杀杀的日子,俺再也不想过了,俺想回家种地,离开这儿回到磨盘山,我害怕你早晚会被人打死。”

但是林宇却笑笑说:“没事,在K市,没人是我的对手,我先摆平黑道,然后跻身商界,最后踏足政界,会慢慢洗白自己,你就等着做贵妇人吧。”

菊花说:“俺不想做贵妇人,就想做老百姓,这种有白天没黑夜的日子,我不想过了,太危险,这不是正道啊?这种事没道德。”

林宇说:“道德是个啥?饿了不能吃,渴了不能喝,冷了不能暖被窝,要个道德有屁用?

世界就这样,拳头大不一定有理,但是拳头小就一定没道理。

这是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社会,活下来的都是强者,我要做强者。就跟我当初做狼王的时候一样,必须要有锋利的爪子和牙齿,让所有人全都臣服在我的脚下。我要跟你共享这一切!”

林宇的话让菊花更加的害怕,他觉得林宇变了,变得自己不认识了,他再也不是那个善良憨直的林宇了,几乎变成了一头野兽。

林宇也从自己的黑道生涯中重新找回了当初做狼王的感觉。这才他的事业,这才是他的抱负。做人就应该这样,大丈夫不能出人头地,简直枉活一世。

菊花说:“林宇,你不走我走,明天我就要离开了,回到乡下去,照顾爹跟娘。爹跟娘都老了,我做女儿的没在爹和娘跟前尽过一天的孝心,心里过意不去。”

林宇说:“菊花你别走,你走了我咋办?我所做的这一切还不都是为了你?为了你的荣耀,为了让你活得更有尊严?”

菊花说:“俺不稀罕,我不要什么荣耀,也不要什么尊严,俺只要一个疼俺喜欢俺的男人,好好过一辈子,贫苦也好,讨饭也罢,不想提心吊胆过一辈子。”

林宇问:“你真的要离开?”

菊花说:“是,我希望你跟我一起离开。”

林宇犹豫了:“我走了,手下的弟兄们怎么办,上千口子人等着吃饭呢。”

菊花说:“这种饭不吃也罢,林宇咱回吧,俺怕,真的很怕。”菊花趴在林宇的怀里哭了。肩膀一抖一抖。

林宇就低下头,亲了女人的脸,吻了女人的唇,把女人赤裸的身体抱在怀里:“好,你说离开,咱们就离开,你等几天,我把帮里的事情处理一下,交代一下,咱们一起走。”

菊花很感动:“你真的愿意为了我抛弃你的心血?”

林宇说:“是,你才是我的所有,你才是我的唯一,我活着是为了你,有天死了也是为了你。”

菊花就抬手捂住林宇的嘴巴,不让他提那个死字。然后像只猫一样,蜷缩在了林宇的怀里。两只手在男人的胸口上磨蹭。

林宇就把菊花压倒,摸着她的奶子,狠狠的逮了一次。

林宇决定离开黑帮了,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菊花,当初踏进黑道是为了菊花,现在离开黑道还是为了菊花。

天亮以后,菊花帮林宇穿好了西装,打发男人出门,今天林宇准备召集所有人开个会,决定辞掉帮主的位置,拉着菊花一起回磨盘山去了。

磨盘山才是他的归宿,那里有他的土地,有他的爹娘,也有他的乐园,还有他的祖坟。

将来林宇死了,也想埋进磨盘山。

黑道不是久留之地,

刚刚穿好衣服,房门就响了。棒棒棒,棒棒,外面有人敲门,还伴随着一个女孩的声音:“死林宇,你给我滚出来,老娘找你来了,你不出来我就砸门了。”

保姆听到了叫声,赶紧过去开门,门打开,闪身进来一个女孩子的身影。

那女孩子一头的披肩发,十七八岁的样子,挤身就往里闯。

保姆说:“姑娘你干啥,有什么事吗?”

姑娘说:“我找林宇,你让他出来。”

保姆不知道这丫头是谁,看这架势牛叉的不行,一定是林宇的亲戚,就说:“你先坐会儿,我去帮你叫。”

姑娘说:“不用了,我自己会叫。”

那丫头把手搭在嘴巴上,形成一个喇叭状,扯嗓子喊开了:“死林宇,回家吃饭了————你老婆找你回家了————”

丫头的声音又尖又细,在大厅里嗡嗡直响,林宇的耳朵差点震聋。

隔着门缝一看,把林宇吓得差点阳痿,后脊梁骨都冒凉风。

真是冤家路窄,门外的人不是别人,竟然是他的未婚妻,丽娜大娘家的冬梅。

冬梅怎么来了呢?

冬梅已经离开林宇两年了。

当初李必成和李新义私下里定下了婚约,答应了林宇跟冬梅的婚事,这件事林宇不知道,冬梅却认真了。

那时候起,冬梅就拿林宇当做了自己的男人,一直想跟林宇亲热。

林宇害怕她,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林宇除了害怕爹老子李必成,还害怕一个人的话,那个人就是冬梅了。

冬梅跟狗皮膏药一样,整天死缠着林宇,14岁那年,就想跟林宇把事儿给办了,把自己的身子给他。可是林宇拒绝了。

林宇在都市里混了三年,冬梅一直找了他三年,最近才找到,这才风风火火赶到林宇的住处。

因为当初必成叔叔答应过她,等她满16岁,就跟林宇成亲,现在冬梅已经17了,她早就等不及了。

看到冬梅的第一眼,林宇首先哆嗦了一下,说:“不好,冤家路窄,克星来了。”

菊花问:“谁?”

林宇说:“冬梅。”

‘“啊?”菊花也吃了一惊。

冬梅跟林宇两年前订婚,这些菊花都知道,说白了是自己抢了人家冬梅的男人。人家至少有三媒六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己算个啥?

菊花问:“咋办?”

林宇说:“你先替我挡一会儿,我跳窗户逃走。”

“啊?跳窗户?林宇你真没出息,一个冬梅,能把你吓成这样?”菊花哭笑不得了。

林宇杀过那么多人,狼王都不怕,竟然怕一个小姑娘,菊花不知道为啥。

林宇说:“菊花,不想看着我出丑,你就替我挡一阵,尽快打发她走,我跳窗户了哈。”

林宇说着,拉开了窗户,这里是三楼,林宇一个箭步跳了下去,身子轻盈地就像一只狸猫。

冬梅气势冲冲冲进了菊花和林宇的卧室,发现身影一闪,林宇已经跳窗户走了。

冬梅就气的扑向窗户,冲着林宇的身影骂:“死林宇,你给我回来?我饶不了你,扔下我就跑了,快回家跟我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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