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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再见熟人


武阳还在惦记着请客的事情,如今手头有了钱,立即叫上周景明和白志顺去了烤肉店,张口就是百串羊肉串,还特意要了两斤伊力特酒。

    北疆冬季漫长而寒冷,为了抵御严寒,人们不仅吃一些高脂肪的食物,更爱喝酒,尤其是高度白酒。

    伊力特酒可不便宜,这种酒被誉为疆域第一酒,以口感醇厚浓香而被人称道。

    大概是在山里经常能吃到的肉就是羊肉的缘故,开始有些习惯,原本武阳和白志顺挺不喜欢的羊油,也变成了能随便撸的好东西。

    这一次,三个人同样是放开了吃,一顿酒肉下来,愣是花了四十多块。

    只是,武阳没想到的是,等他去付钱的时候,被店家告知,已经被白志顺付过了。

    回旅社的,他还对此还耿耿于怀:“顺仔,明明我请客,你忙着付什么钱啊?这么不给面,我好不容易能痛快地请你们一次。”

    白志顺的回答也很有理由:“我人笨,让我请我也不知道该吃什么,这次算我的,下次你来!”

    武阳翻了翻白眼:“你要是真笨,你能躲得了抓盲流,你要真笨,你能从黑店里边跑出来?你要是真笨,哈熊沟这么偏的地方你能找过来,还有刚刚,早说了我请客,结果被你趁机顶替了……那么会找机会,谁敢说你笨?”

    白志顺被武阳一阵数落,一时间愣愣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本来只是两人随口的几句话,却让周景明听出点别的意味来。

    他想起上辈子,白志顺在淘金河谷混的那些年。要是按照常理,就他这种老实巴交的性子,早被人吃得渣都不剩了。

    可是,他虽然钱没弄到什么,人却屁事没有,这是怎么混出来的?

    现在听武阳一说,周景明还真觉得他对一些机会把握得恰到好处,并且,该舍的舍,该扔的扔,至少在遇到事情的事情,处理起来很果断。

    他看白志顺的眼神,不由变得有些异样。

    “行了,别闹了,抓紧时间睡觉,接下来的日子,咱们有得忙,得休息好了才行。”

    上辈子的时候,周景明还始终觉得白志顺憨厚老实,说白了就是觉得他憨憨傻傻的,但现在,他才惊觉,自己对白志顺的了解似乎并不那么充分。

    这倒也不奇怪,一个搞技术的,一个出劳力的,所处的高度不一样,本就容易忽视。

    而现在,白志顺所表现出的机敏,对于周景明而言,却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儿,至少不用太担心交给他的一些事情办不好。

    这就是千里马未遇伯乐一样,有能耐也没机会展示,因此而泯然于众。

    武阳也只是冲着白志顺“警告”:下次别跟我抢了,听到没有。

    白志顺“哦”了一声,跟着周景明和武阳翻身上炕睡觉。

    第二天一大早,三人起得很早。

    周景明特意去买了不少酒,又去买了些千层馕。

    用酒御寒,以千层囊做干粮,这些东西,应该能坚持不少时间了。

    最重要的是,他领着两人在街上找到一家卖皮草的,从店家手里买了三个狍子皮做成的用于睡觉的皮筒。

    不仅仅是东北的猎人有这样的皮筒,牧民常年随着牲畜游牧,冬雪天也不得安稳,保温性能极好的皮筒,成了冬天野外露宿的神器。

    还有另外两样东西也不能忽视,那就是皮帽和皮手套。

    北疆冬季的残酷尽人皆知:山林夜间气温会骤降十几度,还会出现极端恶劣的天气。

    降雪之后,基本看不到活物。

    如果倒霉,有可能遇到狂风吹雪。

    这是牧民们最畏惧的天气之一,他们把它叫做白毛风。

    这种天气,其实就是东北所说的大烟炮,是一种极端恶劣的天气,是暴风雪。

    突来的狂风裹挟着雪粒乱飞乱撞,如同细小的刀片刮在脸上,视线所到之处,只有满目白雪,再无它物。

    那气温降得更是厉害,不做好防护,耳朵、指头被冻坏,是常有的事情。

    现在,一切准备妥当,三人再次踏上前往哈依尔特斯河的路途。

    一路上倒没有任何异常,花了两天时间抵达淘金河谷。

    可惜,天公不作美,三人抵达哈依尔特斯河淘金河谷主河道的傍晚,山里刮起了东北风,短短不过一个小时的时间,原本晴朗的天空变得阴霾。

    那嗖嗖的小冷风,像是一根根针,不断地透过身上的衣服,往里面扎。

    好在,现在的淘金河谷的岸边,有不少淘金客离开后留下的地窝子,晚上的住宿问题不大。

    三人暂时在河岸边选了一个还留着些柴火的地窝子钻了进去,将里面的土灶点燃,缩在里面,烤暖和身体后,又啃了些馕,喝了几口酒,展开狍皮筒,上土床上睡着。

    一路顺着河谷进来,之前如大型工地一样热闹非常的河谷,现在变得冷冷清清。

    几人沿途还是看到河岸边有那么两三撮人,在河岸边取料淘选。

    还有两个地窝子,在他们经过的时候,一下子钻出四五个提着猎枪的人,警惕地看着三人,应该是留在矿点上守矿的。

    “金旺要不要放进来?”白志顺在上床之前,看了眼外面,见金旺身体微微抖动着,有些担心地问。

    周景明摇摇头:“放心,它生在冰雪天,长在冰雪天,这天气对它来说,不是问题。

    也不能让它进来,还得在外面警戒呢,要不然,咱们三个在里边睡得死沉,别搞得什么时候被一锅端了都不知道那就亏大了。”

    白志顺也就没有多想,爬到炕上,展开自己那个狍皮筒,满脸稀奇地问该怎么用。

    周景明知道他从来没接触过这种东西,简单跟他解说了几句。

    武阳不太习惯用狍皮筒,总觉得钻进去以后不舒服,又挣扎着钻出来,摆弄了几下:“这玩意儿,手脚都伸展不开,在里边是真不舒服。”

    “不舒服,但保暖啊,本来就该蜷缩着身体睡,让身体散热的部位更小些,就连头也得埋在里面,呼出的哈气有温度,这样才能保证睡在里面不冷。

    不然,你以为小小一个狍皮筒是怎么做到保温的,主要还是靠自身热量的维持,它负责将热量包住。”

    毕竟是来自湘西、骆越、蜀地这样没多少严寒的人,对北疆这样恶劣的气候,始终有些不适应,包括周景明自己。

    哪怕他和武阳两人,都在东北待过。

    夜里的时候,果然下了雪。

    睡在地窝子里,能听得到外面窸窸窣窣的声音。

    金旺在门口,用爪子挠门,弄得门板嗤嗤乱响,并呜呜地哼叫着。

    周景明听到了,但没有去理会。

    过了好一阵,大概是知道进入地窝子无望了,它在地窝子通道口蜷缩成一团睡着。

    “这雪下得真不是时候!”

    武阳也还没有睡着:“这一下,咱们什么都干不了了。”

    “就是下雪好,下了雪,外出活动的人才少,事情才好办,会更隐秘!”

    周景明听听外面的声音:“放心,现在只是进入深秋,还没到真正寒冷的时候,这雪下不了多大。”

    武阳长呼了一口气,蜷缩着将脑袋埋进狍皮筒,不再说话。

    周景明则是还在寻思,明天从什么地方开始。

    但他现在也不清楚那些禁区中的矿洞情况,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个什么所以然,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砰……”

    隔天早上,地窝子外面突然传来的枪响和金旺的狂吠,将三人一下子惊醒,各自忙着钻出狍皮筒,跳下土床,穿了鞋子,扯开房门。

    白志顺急着往外钻,被武阳一把拉了回来:“想死啊,万一是针对咱们的,一露头就可能会挨枪子……退后……”

    白志顺懵懂地退到武阳后面,跟着又被周景明拉到自己后面。

    “你们别动,我先瞅上一眼!”

    武阳交代一声,贴着通道左边的土壁,慢慢地往外面挪。

    在能勉强看到外面情形的时候,快速地伸头瞟了一眼,又赶忙缩回来,似乎看出地窝子右边没什么情况,他又一转身,靠到右边土壁,再次快速探头,朝着地窝子左边看了一眼。

    这次缩回头后,他转头冲着周景明说:“有两个人从下边河滩摸上来了,都带着猎枪的,离着四五十米远,金旺就是在咬他们两个。”

    他再次快速探头朝外面看了一眼,进行确定:“没有别的人。”

    周景明想了下,一时间也弄不清楚这两人的意图,但放任他们靠近显然也不是什么好事。

    他也靠了过去,探头朝下边河滩看了一眼,只是一瞥,正瞅见那两人其中的一人,端起枪朝着地窝子方向比量,那目标……

    是金旺!

    他心头一惊,反应极快地抬起猎枪朝着外面的天空放了一枪。

    跟着他又伸头朝外面看了一眼。

    显然,那两人也被枪声惊到了,一下子蹲了下去。

    见状,周景明心里稍微松了口气,他端着枪窜出通道,枪口就瞄着外面的两人:“两位爷们,干什么呢?”

    武阳也跟着出来,端着枪瞄着两人。

    两人见状,一时间不敢动了。

    其中一人高声回了一句:“别误会,我们是看着这边河滩上有条狗溜达,以为是牧民丢掉的狗,跑到这里来找吃的,想打回去吃肉……没别的意思。”

    周景明在看到他们朝着金旺比量的时候,就大概猜出他们的意图了。

    这本也是正常的事情。

    那些牧民遗弃的牧羊犬,成了野狗,找不到吃的,除了会往人口聚集的地方靠近,寻些粪便之类的食物外,也会来到淘金河谷。

    毕竟,淘金河谷这种地方,很长一段时间里,有不少人待在这儿,一个个野吃野拉,确实能寻到不少果腹的东西。

    有人看到金旺会这么想,倒也正常。

    周景明觉得其中一人有些面熟,又细细打量了两人一会儿,到是有些意外,那两人其中一人,居然是上辈子的一个熟人。

    他将枪放了下来:“这条狗是我们的,可不是野狗,别乱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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