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鄂伦春犬
“唉,咱俩是熟人,我也不瞒你。”
“这些天,宝玲相了四次亲,一次都没成,这样下去可怎么办啊。”
杨秀英看上去都快哭了。
“原来如此。”林卫东恍然。
杨秀英的女儿叫高宝玲,就是那位胖胖的姑娘。
其实除了长得有些胖,脸不太好看之外,那姑娘性格还挺不错的,为人耿直,大大咧咧,基本上没什么心眼儿,属于有什么话就说什么话的那种。
有点类似傻大姐那种性格,而且东北姑娘性格多少有点彪,和这种人生活在一起,肯定不会很累。
按理来说,她想嫁出去,其实也不难。
毕竟家里的父母都有工作,而且都是好工作,高宝玲的父亲高鸿秋,是县城供销社的采购员。
整个青松县一共就三名采购员,这个职位不说有权有势,至少也是衣食无忧。
再加上这年头,能吃饱能吃胖,其实是一种实力的体现。
很多人连个媳妇都娶不上,又哪有这个挑三拣四,嫌这儿嫌那儿?
但问题是,高鸿秋两口子不仅想让女儿嫁出去,还想让女儿嫁的好。
男方家庭至少也得是双职工,小伙子人还得长得板正,还得有铁饭碗。
这样的家庭,在整个县城都没多少,也不用依靠女方,自然就看不上高宝玲。
所以为了女儿的婚事,杨秀英愁的头发都白了。
“杨姐,要我看您还是劝劝宝玲,适当的放宽一下条件,再这样挑下去,以后越来越难。”
眼下好歹还年轻,再过几年成老姑娘了,估计更不好找,条件还得放得更宽。
劝了两句之后,林卫东买了包富强粉,回了公社。
在公社又待了三天,病退通知就下来了,和李伟一起坐车来到了县城,在县革委会领了通知。
接下来李伟就能回大队收拾东西,然后回城了。
只是李伟的情绪一直不高,见到病退通知,更是崩溃大哭。
“本来受伤就已经够丢人的了,我再瘸着腿回去,肯定会遭人白眼。”
社会风气就是这样,主动下乡是英雄,为社会做贡献,是新时代的好青年。
可回去之后,那就是逃兵,走到哪儿都不受待见。
幸好王德凯还愿意写一封信,不然的话李伟说不定还得受排挤。
这种事儿,林卫东也不知道该怎么劝。
他让李伟在县革委会门口等自己,先去买了点肉,然后就去雇车。
从县城到大队,让李伟走回去那是不可能的。
眼下是隆冬时节,雇车倒是很容易。
到了春天农忙,或者秋天秋收,牲畜能派上大用场的时候,通常不会用来赶车。
但如今冬天没有活干,所以不管是驴车还是牛车,甚至马车都能看得到。
不过数量虽然变多了,但是价钱却一点也不便宜,反而微微上涨了。
毕竟快过年了,很多人忙了一年,就等大队算工分,手里有了钱,来县城买点好东西过年。
所以东西拿不下时,人们往往三五成群,雇个车把东西送回去。
“刘大哥,这大冷天的,你也舍得把马儿牵出来?”
在雇车的时候,林卫东还遇到了一个熟人。
之前买腌酸菜的缸子,他和叶淑珍两个女人一起雇过一辆马车,当时赶车的汉子叫刘开山。
没想到今天又遇上了。
“哟,是你啊!你……”刘开山也挺高兴,但一时之间想不起林卫东的名字,只能尴尬挠头。
“林卫东,你叫我小林就行。”林卫东笑了笑了,同时打量远处的驴车。
他可不会给李伟雇马车,只是瘸了腿,又不是人快没了,雇马车多浪费?
“这不是冬天没事干,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来干点活,我这马儿可不怕冷,这是我从草原上买的小马驹,天生就耐寒。”
见林卫东东张西望,刘开山连忙开口:“小林你这是要雇车?雇我的马车吧,这次我只收三块。”
林卫东愣了一下,随后摇头:“三块还是太贵了,雇一辆牛车,虽然慢了点,但只要一块。”
毕竟是偏远的东北小县城,不管是人力还是畜力,都不值钱。
就拿牛车来说,反正冬天也得给牛吃草,白白让牛闲着,只有损耗。
如果拿来赶车,一天一块,十天那就是十块!
这要是一个月,那就是三十块,比很多工人的工资都高了。
当然这只是最理想的状态。
不可能天天都有活干,一个月能挣个十来块就已经算是不错了。
人得吃喝,牲口也得嚼食,也得花钱。
而且牛是集体财产,所以赚的钱得上交大队,顶多留个辛苦费。
但这也比啥活都不干要强。
相比起来,刘开山的马车其实没什么竞争力。
马车固然大,拉的东西多,而且速度也快。
但问题是,小县城可用不到马车,大家也就买买货,送送东西,牛车和驴车已经足够了。
相反马车要价更高,所以从性价比上来考虑,一般人都不会选择马车。
再加上眼下很多人都来赶车,竞争也大。
刘开山已经有三天没拉活了。
“别介,要不这样,两块!我只收你两块钱!”
“早点回去,也安全一些,你们那边的路不好走,大晚上的危险的很!”
林卫东还是没有答应,只是笑着调侃:“刘哥你就是想多赚点钱,好过一个肥年?”
刘开山一声苦笑:“屁的肥年,都快愁死我了!之前一个没注意,我养的猎犬不知道什么时候怀孕了,这大冬天的给我生了一窝小崽子!”
“我这又是准备垫子,又是烧炭给它们保暖,生怕这窝小崽子熬不过去,每天还得给给狗弄点好吃的,免得冬天没有奶水。”
“我要是不趁现在多挣点钱,等这窝小狗崽长大,估计能把我吃垮!”
狗崽子?
林卫东眼神微微一动,露出一丝笑容。
“那就两块吧,咱们去县管委会门口接人,您再好好跟我说说您养的狗。”
这明显是感兴趣了,刘开山连忙介绍起来。
通过他的介绍,林卫东也大致了解了。
刘开山家一共养了四条猎犬,全都是牡丹江犬。
这是一种很凶猛的犬类,学名叫做鄂伦春犬,是东北地区特有的一种犬。
当然主要是分布在大兴安岭一带,说实话,桦安地区通常比较少见,毕竟桦安地区没那么北。
这种中型犬通常体长在八十到一百二十厘米左右,适应力强,而且体型健硕,通常用于狩猎和守护山林。
鄂伦春人,把这种犬叫做“毕劳克”,而且说这种犬拥有鹰的眼睛,箭的速度,以及极其强大的追踪和辨别能力。
说起这种特殊的猎犬,刘开山脸上满是自豪。
“小林,养的这几条猎犬,可不一般。”
“它们的祖宗,以前跟着打过游击,咬过小鬼子,都是英雄犬的后代。”
“要不是我认识一个鄂伦春人,这群我还弄不到,要不是现在不好挣钱,自己都快养不活了,这些小狗崽子,多的是人要,一般人我还不会买呢!”
“我看你打听这么多,是不是也想养一只?你要真想买,我铁定给你挑一只最好的!”
林卫东的确想买,不过这事不急。
他这会儿反而对刘开山挺感兴趣的。
“看来刘哥你去过的地方不少啊,又是草原又是鄂伦春,以前您是干啥的?”
赵开山听到这话,脸上多了一丝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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