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要不是这小白脸女婿打不得
别说,那柳荆跟雷二爷除了发型身形不同,二人身上的猥琐气质还是有几分相似的。
叶薄暮点点头,并告诉沈七月离雷德庆远些,上次虞筝的事还没查清,现在要是不注意,不被他弄死,也得被他缠死。
很烦!
这是叶薄暮对雷德庆的评价。
“他的事,让舅舅来处理。”
他并不认为沈七月能处理得了雷二爷这种人,正常时还是拿她当小辈看的。
看见沈七月一脸难色,叶薄暮叹口气:“说吧,怎么回事?”
沈七月再一次把姓周的肥猪和柳荆的事都说了,很可惜,这些叶薄暮并未觉得多严重,主要是被打的人不是沈七月,而是虞筝。
“是你身边又发生了什么奇怪的事?”
雷德庆虽然是个扶不起墙的疯狗,但这些年在京中,什么鱼龙混杂的地方都混过。
认识了不少上不得台面的人。
有些人只要有钱,什么事都敢接。
即便有雷德庸这老家伙盯着,为了那个柳荆,背地里指不定有些小动作,见沈七月这般烦恼,叶薄暮觉得也该重视一下了。
思索了许久,沈七月才说起,有关前些时日虞筝从褚秀才家出来被人打破头,现在艳娘也是从褚秀才家出来被人杀了。
她想着能不能拜托叶薄暮,查一下那个采花大盗的行迹。
她帮着褚秀才复活了艳娘,衙门就没了可以查验的尸体,要是破不了案,周大人要开棺验尸就完了。
那棺材里可什么都没有!
“你说你认识那个被杀的老鸨?觉得此事也跟雷老二有关?”
“她是虞筝老师的未婚妻。”
叶薄暮瞪大了眼睛,看向那边坐在角落闷不吭声一脸晦气样到处骗吃骗喝的穷酸秀才。
从叶薄暮的表情可以看出来,现在他已经打心底佩服起那个让他一直看不上的穷酸秀才了。
“行,此事交给我,秦小姐与齐小姐来了,你去玩儿吧。”
沈七月回了叶薄暮一个白眼,蹁跹而下,再听身后叶薄暮说道:“其实摘了面纱也没什么,天塌了有舅舅顶着。”
“好咧!得令!”
昨日因为艳娘的事,宴请推迟了一天,也是叶薄暮帮她“擦的屁股”,这个便宜舅舅用起来还真是越来越顺手了。
沈七月转头做个鬼脸朝秦纸鸢她们奔去了,几个丫头叽叽喳喳说个没停。
因为近期不仅是喜乐食肆要开张了,连着让齐茵茵和曲丽管理的百芳坊也要开张了。
招牌名取自沈七月为茵茵生辰日是作的那句诗——生来茵茵胜百芳,月洒银辉满院香。
二楼的小包厢内,雷德庆故意指了指楼下二人问:“此人器宇轩昂,身边站的女子也十分出众,咱们响水镇何时出了这般人物?”
今日沈七月带了不少伙计来登丰楼宴请宾客,给了登丰楼每个伙计不少赏钱,他们面上全都喜气洋洋。
更多的开心是觉得自打沈七月经常来“串门子”,他们的生活质量好像提高了不少。
不仅卢海那些学员们做出来的各种他们吃都没吃过的菜成了伙计们的加餐,就连每次东家出现时的压抑气氛也荡然全无。
所以听见有人夸自家的东家,不免多说了几句:“那可不!咱们东家在响水镇可是数一数二的美男子,不过他不经常下楼而已。”
“看得出来,他身边那女子看着也不是普通人,可是你们的东家夫人?”
面对小伙计的夸赞,雷德庆心里嗤一声,但面上不显,还是恭维道。
听见雷德庆这么问,伙计这才紧惕起来。
眼前的男人不常见,显然不是熟客,转了话锋介绍:“大爷可是不常来响水镇?恰好我们登丰楼的菜式不仅仅有江州各地的地道菜肴,还有新出的烤羊,可要试试?”
“不了,不爱吃羊,但我家可能今日需要宴请宾客,需要请厨子上门去做,不知道可有合适的推荐?”
他雷德庆这么一说,伙计眼中闪过精光,眼前的男人应是响水镇不常回的一些贵人。
若是能定下宴席,他也会有些提成。
便连忙推荐了掌勺卢海和新晋的厨子邓敏。
把两人夸得天上有底下无,结果说多了又被雷德庆绕了回来。
“我有个子侄到了年纪还未定亲,过几日回来想与他说个亲事,刚刚巧得见与东家一块的女子,二人年纪相仿,可有机会介绍?”
说着一块两重的银子放进了伙计手心里。
那伙计见此人怕真是外归的本地人,才叹口气说道:“那大爷您可回晚了,那位是咱们镇上沈员外家里的嫡女,早两月已经嫁去了曲家村。”
其实登丰楼不少伙计私下都觉得可惜,沈七月以前名声不好样貌不好,确实没想过她与他们的东家站在一块会这般登对。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见东家与沈七月相处得那般和谐,不由得厌烦起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白脸了。
“好吧,也是我家子侄与那女子无缘。”雷德庆装模作样推了推伙计还回来的银子,最后麻利地收回自己的袖中。
等他入了包厢,伙计紧了紧空了的手心,摇摇头。
眼见着巨款就从手心飞了。
又给虞筝那小子记上了一笔。
虞筝此时并不在登丰楼,他跟刘大夫二人在新宅守着沈毅。
昨夜他们不在,并不晓得沈毅这“老头儿”并不省心,竟然哄着曲幼娘去买了几把匕首“防身”。
沈七月觉得这事没有这般简单,毕竟此时叶薄暮并未对沈毅有什么计较的行为。
在沈七月看来,以叶薄暮的手段,要整沈毅早就动手了。
反观这个便宜老爹,更像个要去搞事的家伙!
沈七月可不管他以后会不会去登丰楼搞事,但是今日不行。
太难看了!
“岳丈,七月说了,这东西不能带的,回头出了事我们都不好交代。”
“是啊,沈老爷,就是去吃饭,哪有你说的这般严重?”
刘大夫苦着脸,他今日特意换了新买的衣衫,结果在争夺匕首时竟然被沈毅划破了一道口子,现在他穿着里衣双手一摊。
旁边虞筝倒是还好,抱着刘大夫的新衣在缝补。
沈毅气呼呼地看一眼虞筝:“一个大男人,整天就知道缝缝补补!也不知道我家七月怎么看上你的!”
“七月说就喜欢我听话,其他的不重要。”
虞筝软软答道,却给沈毅气得没了脾气。
他能怎么办?
要不是这小白脸女婿打不得,他便先拿虞筝开刀。
以身量来说,虞筝看起来更加弱不禁风,刘大夫还得给他的腿扎针,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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