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狼王
沈新还是低估了天魁上七点新闻的影响力,在办理值机的时候就被人围了。
“我能摸摸它吗?”值机员是个年轻姑娘,忍不住询问。
沈新扫了眼戴着智能头盔和嘴套的天魁,又看了看附近围观拿手机拍照的旅客,点了点头。
把天魁安置在市局,丁雨薇早晚遛狗的时候,就经常被人包围,一堆人寻求合影。
毕竟是功勋警犬,上过七点新闻,火爆全网的“希望犬”。
值机员说着谢谢,连忙离开工位,上前小心翼翼的摸了摸天魁。
“他好乖啊。”
姑娘一脸兴奋。
而围观众人,纷纷流露出羡慕的眼神。
姑娘又问道:“我能跟他合影吗?”
沈新心说你都摸了,还问行不行。
她这一合影,附近的值机员全都围了上来。
还有旅客,尤其是带孩子的家长。
没招儿,天魁只能被迫营业。
而且到了候机大厅也是一个样,求抚摸,求合影,还有打听滑坡救援细节的。
天魁有虚荣心,不怕,反而还很享受这种被围观的感觉。
上了飞机,别说空乘,连机长都在起飞之前,专门跑过来跟天魁合影。
而天魁也享受了头等舱般的待遇。
怕地板凉,空乘还给铺了毯子,又说商务舱有空位,不行的话,让天魁自己占个位子。
沈新连忙拒绝,说天魁没那么娇贵,不需要。
乘务长一脸认真的说可以的,说天魁拯救了那么多人呢。
沈新只好说自己得看着天魁。
然后旁边的男旅客立刻表示可以换位子,让天魁跟沈新一起坐。
说着,自己就抱着笔记本站了起来。
天魁还真不客气,轻巧一跃,卧在了位子上。
沈新没好气的照着他脑袋扇了一巴掌。
好一点的是,天魁没晕机。
这次如果不是着急,沈新还是更倾向于选择高铁。
来到安京,要等快四个小时转机。
而免不了的,又遭受了一番围观。
沈新也来者不拒,而且觉得普通人能够追捧一条功勋警犬,这是一件好事。
毕竟每一条狗想要成为警犬,都要付出巨大的辛苦。
快天亮的时候,沈新带着天魁,坐上了前往兴勒盟的飞机。
上午快九点,飞机降落。
乌盖大草原是国内著名的草原景点,这条航线其实就是旅游专线。
虽说这个月份还不是最美的草原,并不是旅游的高峰期。
但恰逢五一,飞机依旧拥挤。
怕影响到其他旅客,沈新被特意安排在紧急出口旁边的位置。
沈新怀疑机组是故意的,面前这位漂亮的空姐,只要闲下来,一直在努力的跟天魁套近乎。
航程不长,八点出头,飞机就降落在了机场。
走下飞机的那一刻,沈新就感觉到凉意。
在安京的时候,已经感觉到和南方不同的凉爽。
而这里,北纬四十五度,让沈新感觉重返初春了一样。
果断从行李箱中拽了件外套。
一手拖行李,一手牵天魁,在同行旅客的拍照合影要求中,沈新慢吞吞的来到接机口。
远远的,就看见有人举着牌子,醒目的写着自己名字。
一行两人,都穿着警服,一眼就看见了牵着天魁的沈新,急忙挥手打招呼。
沈新连忙迎了上去。
“欢迎欢迎。”
其中一个中年人热情的和沈新握手。
他肩膀上的警衔是二毛二。
但仅仅是一个派出所教导员,那只能说明他工作年限足够长。
因为就算按照最低的警衔晋升年限来算,他也得工作二十年才行。
中年人正是派出所的教导员张其峰。
留着潦草的碎发,皮肤黝黑,脸颊黑中泛红,粗糙且有皲裂。
嘴唇也一样,干的厉害。
旁边同行来接机的廖磊也是一个样,黑的厉害。
沈新有些理解丁雨薇为什么要让自己带防晒霜,在草原上工作几年,风吹日晒,估计都得和他们一样。
“这就是天魁吧,真威武!”张其峰望向天魁。
之前拉克申去南江挑选警犬,回来之后跟他说过,说那批警犬里,最厉害的就是天魁,可惜没法儿挑。
而现在天魁愣是成了上了七点新闻的国家级功勋犬,只能说名副其实。
“发什么愣啊,打个招呼。”
沈新拽了拽牵引绳。
天魁抬头看了眼沈新。
【嘴】
沈新这才解开嘴套。
天魁狠狠抖擞了一番,冲俩人叫唤了一声,就算是打过招呼。
然后凑近了闻了闻,流露出疑惑,兴奋的表情。
【天雄】
他扭头冲沈新叫唤了一声。
张其峰好奇的问什么意思。
沈新道:“他是在你们身上闻到了天雄的气味。”
张其峰一惊,天雄丢了好几天,天魁见面就能闻出来,到底是功勋犬啊。
而提起天雄,张其峰一脸惭愧的道:“沈新,对不起,我们没有照顾好天雄。”
旁边廖磊更加惭愧,低下了头。
沈新连忙道:“张教,您千万别这么说,天雄是警犬,他明白自己的职责,遇到危险了,如果他不管,那只能说明我训练的不到位。”
真正的警犬,那是明知上了会死,也会有勇气冲上去。
“更别说这只是一个意外,而且我相信天雄不会有事的。”
沈新跟着俩人往外走,然后说自己的分析:“其他警犬,会从小做社会性适应训练。”
“但那种训练只是让他们适应嘈杂的环境,不会去训练他们自主觅食的能力。”
“可天雄不一样,他是我从流浪犬中挑选出来的成年犬,他们本身就在社会上流浪多年,懂得如何求生。”
像城市里的流浪犬,不光会翻垃圾桶,也会捕捉老鼠,小鸟之类的小动物。
他们会察言观色,会趋吉避凶,懂得如何生存。
不懂这些的,早就已经被淘汰。
“草原上物产丰富,所以我觉得问题不大。”
张其峰听的不住点头。
旁边廖磊激动道:“那也就是说,天雄没事?”
这几天,廖磊总觉得是因为自己,才把天雄弄丢了,一直很自责。
沈新笑着点头,跟着几人上车。
一辆饱经风霜的越野车。
沈新嘴上是这么说,可心底却不乐观。
天雄是流浪过,有足够的生存能力,但流浪犬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尤其是被收归,驯养成警犬之后。
那就是天雄信任人类。
他和野生动物不一样,害怕人,见到人会躲。
天雄见到人不会躲,甚至于在饿了之后,会主动的寻求人类帮助。
草原上人是少,但不是没有。
丢了好几天,拉克申他们肯定发动了力量,大范围的去寻找。
结果没找到,这值得深思原因。
所以这次过来,沈新其实在心底深处做好了最坏打算的心理准备。
回顾事情经过。
拉克申孤身一人,但手里有枪,在草原工作多年,又是本地人,有足够对付狼的经验。
但他失手了。
打空了弹匣,愣是没打中狼,不是他枪法烂,而是这头狼战斗经验丰富。
它把拉克申逼到了绝境。
所以沈新有理由怀疑,这可能是一头狼王。
因为袭击拉克申的是一群狼。
独狼是真正的独行,能集群,那就是群狼。
群狼必然有狼王。
袭击拉克申的应该就是。
而天雄和狼王搏杀,他固然戴了头盔,算是一个优势,可沈新觉得他肯定还是打不过。
沈新推测,这次搏杀,输的肯定是天雄。
如果他赢了,他会自己返回到拉克申身边,守护拉克申。
但他没有。
沈新觉得他可能是搏杀过程中发现打不过,选择了逃离,想把这头狼引开。
拉克申昏迷,这头狼或许以为他死了,选择了去追击天雄。
而且这头狼袭击拉克申的行为就足够反常。
人类的活动范围大,狼又那么聪明,肯定知道人类不好惹。
尤其是拿枪的。
对枪没有敬畏的动物,早就死了。
那这头狼还尾随拉克申,突然发起袭击,沈新有一个推测。
可能是报复。
拉克申开枪击毙了一头狼。
这头被打死的狼,或许是袭击拉克申这头狼的伴侣。
所以它才选择报复。
见拉克申昏迷不醒,以为死定了,又把报复的目标放在了天雄身上。
开始追杀天雄。
智能头盔在很远的地方被找到,就是证明。
一犬一狼,肯定不断的搏杀,拼到连头盔带子都被强行扯开。
而狼这种动物,他们盯上的目标,至死不休。
天雄能否在这种追杀下存活,真的难说。
因此沈新过来,一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看看能不能找到。
其次就是死要见尸,一条奉献过,救过人的警犬,总不能曝尸荒野吧。
别看来到呼尔干不过一个月,天雄干的真不错。
边境巡查,帮助牧民寻找丢失牲畜,追捕嫌疑人,拉克申没少跟自己夸天雄能力出色,工作能力一流。
等沈新回过神来,汽车已经开出了城市。
沿着一条笔直延伸到天际的公路,一头往西北方扎了过去。
天空低垂,阴云徘徊。
这几天没什么好天气,阴天居多。
一眼望过去,还是蔓延没有边界的茫茫草原。
不是水草最丰盛的时刻,黄绿黄绿的,但这种一览无遗的旷野,依旧令人心胸开阔。
沈新是第一次来到草原,忍不住打开车窗,任由冷风打在脸上。
真的是打。
五月初草原上还有大风天,没有遮挡的风就跟刀子一样,割的人皮肤生疼。
远远的,还能看见零星散落在大地上的蒙古包和毡房,面积惊人的羊圈,圈着不知道多少羊。
俨然就是古诗里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真实写照。
天魁同样探出头,任由大风把自己毛发吹的一边倒。
他眼底满是向往。
漫山遍野的草地,可以任由他肆意奔跑。
这时,天魁突然冲天空叫唤了几声。
沈新抬头一看,就见空中呼啸着飞过一头大鸟。
飞的不低,张开翅膀,愣是有那么一点儿遮天盖地的气势。
开车的张其峰低头通过前档看了一眼,振奋道:“是金雕,好兆头啊。”
在草原上,金雕象征着勇气和自由,更是好运的代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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