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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5章 那一年,我喊过细伢子叔


噗通,噗通!

噗通噗通……

坠马在地的声音密集如同鼓点。

一个青年骑兵,坠马砸在地上,身体瞬间被战马踩踏,以至于半个身体都被踩烂。

或许是临死之前的回光返照,他竟然没有感觉到一丝一毫的疼。

老话常说,人死之前那一点时光是很漫长的,能回溯一生,往事历历在目。

就比如这个年轻骑兵,他眼前便浮现很多画面。

他才二十岁,人生不算长,但是,眼前浮现的画面却很多很多。

十三年前,他还是个七岁的孩子,那时候,泾县很穷。

他出身杨家村旁边的王家村,村里有个在衙门担任税丁的人,不但不照顾乡里,反而对同村盘剥。

附近村子都穷,他们王家村尤其穷,原因很简单,附近村子可以躲税但他们躲不了。

哪怕跑去山里,也会被税丁找到,逼着卖掉家里的一切,用于上缴各种苛捐杂税。

都说熟人好照应,可他们王家村被熟人压榨的要死了。

那一夜,改变命运的机会出现了。

村里的狗在叫,显然是有外人偷偷摸进来,然而,被强行摊派值夜寻村的母亲却没有敲锣。

反而,母亲溜回了家,把还是孩子的自己喊醒,面色带着莫名惊喜的把自己搂在怀里。

他永远忘不了,母亲当时眼中的惊喜和期待……

他清晰的记得,当时母亲小声跟他说话的语调带着颤抖……

“娃儿,娃儿,别作声,别害怕。”

“狗叫是因为有外人摸进来,他们摸去的方向是王三家。”

“娘躲在箱子里偷看,认出来是隔壁村的细伢子,听说他今晚娶亲呐,想不到竟然摸来咱们村。”

“娃儿,娃儿,机会来了。”

“细伢子身边跟着人,是他刚娶的媳妇七妹子,那丫头可不是普通猎户,娘在山里挖草药的时候看到她赤手空拳打死过獐子。”

“那么大一只獐子,那丫头一拳就砸死了。”

“今晚,这对小夫妻趁黑出来,悄悄进村,去王三家,不用猜也能知道,王三恐怕没命了。”

“儿啊,别声张!”

“听好了,这事咽进肚子里,以后不管什么人问,你都说晚上在睡觉。”

母亲的叮嘱,历历在目。

后面发生的事情,更加历历在目。

七岁的孩子清楚记得,第二天就有县兵来,挨家恐吓,逼问盘查。

他谨记母亲的叮嘱,再加上痛恨欺压盘剥家里的王三,因此,装傻充愣啥都不说。

整个王家村也一样,甚至附近村子都一样,大家都猜到是谁干的好事,可没有一个出卖隔壁村那对小夫妻。

按照乡里乡间的辈分,他得喊隔壁村的细伢子叔……

只不过,由于以前细伢子叔的名声不好,因此,哪怕小孩子见到他也不尊敬,大多是扮鬼脸,嘻嘻哈哈笑话他。

然而,很快大家发现情况不一样了。

那位细伢子叔,名声慢慢在变好,先是和妻子一起杀狼杀熊,把肉分给村里人开荤吃饱,然后又去县城领赏,获得了大人物的赏识。

很快,竟然在村里弄烧酒。

刚开始的时候,动作并不大,但是,很快就红红火火起来。

杨家村的人手少,扩张酒坊忙不过来,乡里乡亲的自然要照应,于是他们王家村的族老厚着脸皮去了过去。

全村的老弱妇孺都眼巴巴盼着。

同时,心里忐忑着。

毕竟青竹酒坊太挣钱了,去做工一天连小孩子都能赚很多,这么赚钱的活儿,杨家村不一定愿意让他们王家村跟着沾光啊。

谁曾想,当天中午就听到了好消息。

族老喝的醉醺醺,回村之后嚎啕落泪,哭着道:“杨家村的细伢子,厚道啊,咱们全村男女老少,全都可以去那边做工。”

于是,他们村的幸福开始了。

尤其他家,深受恩典,父亲早早亡故,母亲在村里挨欺负,每每青黄不接年月,要去县里住一阵带点粮食回来养活他。

他知道,母亲去县里做了什么,一个贫穷没有依靠的女人为了养孩子,去县里赚粮食的方法只有身体而已。

但是,以后母亲不用卖身了。

去了杨家村,在青竹酒坊干活,每天打磨竹筒,赚的钱粮足够养活他。

事实上,他根本不用母亲挣钱养。

作为七岁的小孩,他在隔壁杨家村有玩伴,有一天,小伙伴们鬼鬼祟祟找上他,说,想不想跟着细伢子叔叔挣钱。

那时候,孩子们已经开始尊敬细伢子叔叔,不像以前那般嘻嘻哈哈扮鬼脸,总是下意识的称呼细伢子叔叔。

在小伙伴的邀请下,他加入了青竹酒坊童子军……

每天,在杨家村的附近假装玩耍,其实,他们是守护庆祝酒产业的第一道防线。

有些想来偷学的人,想要趁人不注意摸进村,结果,不知道防备他们那些玩耍的小家伙,于是,全都被捉了。

仅仅干了一天,他就领到了五个铜板。

那一天,他记忆犹新,细伢子叔叔穿着布衣,笑呵呵的揉着他的小脑袋,把铜板塞到自己手里,逗自己对他喊爹爹。

自己脸红了,忍不住冲着细伢子叔叔扮了人生之中最后一次鬼脸。

然后,自己在细伢子叔叔和一群汉子的大笑中慌里慌张的跑开。

那时候,细伢子叔叔可年轻了,像个温厚的大哥哥一样,每次看到他们小孩子值守都停下来捉弄一番。

从那以后,家家户户都过上了好日子。

……

时间过得真快啊,一转眼他就长大了,但是,往事一幕一幕记得清晰。

八岁那年,曾经的细伢子叔叔成了大人物,听说老皇帝亲自赏赐,允许细伢子叔叔可以练兵。

征兵,他羡慕,可惜,他还小。

此后,每一年他都盼着能当兵,成为细伢子叔叔的兵,才能报答他的恩情,母亲不用为了粮食去县城,他作为小孩子也能赚到铜板。

一年盼,年年盼……

终于,他十六岁了。

那一年,细伢子叔叔已经是皇帝身份。对于百姓而言,是高高在上的龙。

然而,他们杨家村附近的百姓仍旧有机会见到。

那一年,细伢子叔叔回家祭祖,自己缠着母亲不依不饶,终于说服母亲去求杨村的族老。

有那位四爷爷出面,自己又见到了细伢子叔叔,给了机会,入陷阵营。

从入营第一天起,他就拼命的参与操练。

肉,他大口大口的吃,家里已经不缺吃喝,但他在军营每次吃肉硬生生把自己吃到撑的吐,为了什么呢,为的是练成最强的体魄。

第一次骑马训练,他被颠簸的浑身疼……

下马走路像是罗圈腿,军中的同袍全都哈哈笑。

尤其是,杨家村的幼年小伙伴也在笑。

他不服气,咬牙硬撑,以后每次操练,他都力争最好。

终于,成为了陷阵营的合格骑兵。

可惜,天生的体魄限制他成不了重骑兵。

只能穿皮甲,属于精锐轻骑,虽然只是轻骑,但已经受到天下人尊敬,原因很简单,大唐洪武陛下的陷阵营威震天下。

此后,南征北战,打过南云,灭了后周,去年参加西伐大战,前不久刚和大楚干了一场。

都是大胜仗!

每一次,陛下都用他的火器庇护军队,冷兵器交战的战场,他们大唐军卒却靠着火器发威。

所以,每次都是大顺风。

直到,这一次……

出发之前,三位先锋曾做战前鼓舞,仅仅几句话,只因耽搁时间会影响急行军。

赵云哥哥对着他们大吼,质问了一句:“兄弟们,怕死吗?”

辛文郁将军对他们大吼,问的也是一句:“大家谁不想参战,可以退出此次出兵。”

最后是南云的岳小将军,他说出了十五万大军出兵的秘密:“将士们,咱们是去送死的,这一次,没有火炮庇护,要靠冷兵器拼杀,和狼族崽子们玩命。”

“怕不怕?”

最后三个字,是三位先锋将军一起大吼。

怕?

呵呵,大唐士卒何曾怕过死?

回答三位先锋的,是十五万战士的齐齐翻身上马。

其实,人是怕死的,比如自己,就在出发那一刻在心里迷惑,忍不住暗暗问自己:“值吗?去送死值得吗?明明细伢子叔叔有火器大炮,为什么还要我们去和狼族对砍?”

当自己纵马疾驰时,疑问还是充斥心中。

然而当自己忍不住回望中军帅帐,依稀看到追出来的那一道身影,那道身影,是细伢子叔叔。

刹那间,自己胸口火热,心中疑问,有了答案。

“为了细伢子叔叔牺牲……”

“值!”

临死前的回光返照,虽然短短一瞬但却漫长,这个骑兵在断气的那一刻,嘴角浮现一抹释然的笑。

他,喊过陛下叔叔!

他,是大唐泾县出身!

虽然是个普通骑兵,但他为尽忠而战死。

值了!

这一战,他无愧于细伢子叔叔的兵,明知赴死,一往无前。

细伢子叔叔的大唐,终将是这片天下最大的王朝,最强的王朝,最厉害的王朝。

威压四海,异族称臣。

值了!

……

【第三更送上】

【顺便解释一下】昨天有书友留言,嫌弃山水只描述战前计谋不写战争场面,熟悉山水的老书友都知道,我写作风格就是这样的,即便是写战争,我也只是用小人物镜头描写战争的意义。

对于战场上的杀人之类所谓热血场景,其实山水个人认为描写的意义不算大。现在ai发达,随便什么热血场面都能让它写出来,哪怕山水不擅长,黏贴一段糊弄大伙是没问题的吧。但是,我不愿意。

我描写战场的视角和别的作者不一样,我用小人物写点剧情带动主剧情,进而,延伸某次战争的意义,就比如文中这个年轻骑兵,临死之前回光返照的回忆,山水写他,刻画温馨,冲淡战争的冷血,是我一贯的写作风格。

众口难调,请海涵,我知道,有些书友喜欢这种风格。

对喜欢大战的书友说一句抱歉。

【额外致谢送礼书友】Dss111,又送礼物-灵感胶囊,这有个莫比乌斯环,赠送礼物-波波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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